李友,男,漢族,1966年出生於重慶墊江,農工黨黨員,北京大學工商管理碩士,會計師,律師,曾任方正集團董事、首席執行官。,
人物履曆
1982年―1986年,在鄭州航空管理學院學習。
李友曾在中國國家審計機關任職15年,期間主持或參與過40餘家大型國企的審計和推薦上市工作,後曾任中國高科集團的董事、總裁。
2001年,進入方正集團,曆任方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執行總裁、發行人董事、執行總裁。
2004年10月1日―2015年1月,任方正集團董事、執行委員會主席和首席執行官職務。
工作成績
2005年,方正集團提出“依托北大,以IT、醫療醫藥為主並支持其進入、保持在該行業國內前三名;以集團其他業務如鋼鐵、教育、證券等行業為輔並支持其在該行業形成獨具特色的競爭能力,搭建起具備一定競爭力和持續發展能力的業務組合。逐步建設成為IT與醫療醫藥雙主業驅動、有充足現金流、良好盈利能力和豐富人力儲備的集團型公司”的集團戰略構想。三年過去了,方正集團資產總額從2005年的255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402億元,複合增長率達到16.38%;收入總額從2005年的245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420億元,複合增長率達到19.68%;利潤總額從2005年的8億元增長到2008年的46億元,複合增長率達到79.25%。兩大主業基本結構已經建成,其產業鏈和盈利模式初具規模,國內乃至海外行業地位已經顯現。

在李友先生領導下的方正集團還積極參與各種公益事業、讚助教育事業為集團樹立了良好的企業社會責任形象和社會聲譽。麵對雪災和汶川大地震等突發事件,方正積極行動,捐款捐物,體現了一個大企業的社會責任意識,彰顯了一個負責任的企業公民應具備的品牌形象;方正秉承“源自北大,回饋社會”的理念,貢獻國家教育事業,積極參與設立各項教育獎學金項目;方正集團也將王選教授的精神品格傳遞到他奉獻一生的計算機、新聞出版和教育行業。方正集團已累計向北京大學回饋數十億元回報;方正已然成為中國高校企業的旗幟,占據高校產業的半壁江山,為北大贏得了榮譽。
人物事件
2015年1月4日,方正集團公告稱,李友應相關部門要求協助進行司法調查。
2016年11月25日,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首席執行官、執委會主席李友等人內幕交易案,認定被告人李友犯內幕交易罪,妨害公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7.502億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對本案其他11名被告人分別以內幕交易罪,妨害公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賬務會計報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罰金或免於刑事處罰。李友等各被告人均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2017年1月10日,奚曉明站在了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刑事被告席上。來自天津市檢察院第二分院的公訴人,指控奚曉明1996年至2015年間涉嫌收受價值人民幣1.14多億元的巨額財物賄賂。在1.14多億元巨額賄賂中,北大方正集團原CEO李友以5000萬元之巨名列涉嫌行賄者榜首。
2017年4月14日,北京大學黨委召開黨風廉政建設警示教育大會,會上對李友違法犯罪問題進行了通報。
2017年5月5日,證監會決定對控股股東頂格處以6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主管人員李友,頂格處以30萬元罰款。李友同時涉及多案,從重處罰,終身市場禁入。
2017年5月9日,方正證券披露收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李友被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人物評價
李友具有精準把握國際、國內經濟政策方向的敏銳洞察力,同時具備識別資本市場融資方向和方式的獨到眼光。李友先後直接或間接參與過香港和內地近10家上市公司的股權投資,成為中國上市公司管理的第一批實踐者。在其研讀碩士學位期間,李友憑借其財務、金融、投行和法律等專業知識背景及經驗提出的觀點和見解,得到北京大學授課教授的一致好評,被業界公認為成功的並購專家。李友的實幹與魄力贏得了方正集團員工和外界相關人士的廣泛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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